子宮頸機能不全及短宮頸

1. 什麼是「子宮頸機能不全」?

  • 「子宮頸機能不全」是指子宮頸出現功能上障礙,無法維持妊娠至足月。

2. 典型的症狀是怎樣的?

  • 典型的表徵是在妊娠中期在沒有子宮收縮的情況下,出現明顯的子宮頸擴張。這通常發生在妊娠18至24週左右,這時子宮的壓力比較大,令有功能障礙的宮頸無法承受,引致快速流產。另外,患者亦可能感到陰道出現大量稀釋的白帶分泌物。當發現宮頸擴張時,羊膜可能已經通過宮頸而向外邊露出。流產過程通常非常快,一般沒有太多子宮收縮引致的疼痛。
  • 除此之外,子宮頸機能不全可令停留在陰道的細菌向上進入子宮,導致胎盤和羊膜感染。宮內感染可引起一連串的發炎反應,最後導致流產、羊膜早破和早產。這樣的臨床症狀,與無子宮收縮下出現宮頸擴張和流產的典型情況有所不同。

3. 診斷的困難

  • 倘若之前的懷孕出現過典型的症狀而引致流產,那診斷就非常容易。但是,如果臨床過程不是那麼典型,則很難確定中期流產或早產,是否存由宮頸機能不全而誘發。
  • 對這些未有典型臨床表徵卻在中孕期流產或在34週前早產的婦女,曾有建議她們在非懷孕時作宮頸評估。傳統上,可嘗試使用Hegar擴張器,看看可否將大小為8的擴張器輕易通過子宮頸。除此之外亦可以進行宮頸子宮造影,將顯影劑從宮頸打進去。倘若子宮頸機能不全,在X光影像中,可看到宮頸擴張及內端失去了活門的功能。雖然這兩種是診斷宮頸機能不全的傳統標準,但其實這些測試是從未經過臨床驗證的。

4. 子宮頸長度與功能不全

  • 在懷孕中期,可通過陰道超聲波量度宮頸長度。宮頸越短,發生在34週之前早產的風險就越高。妊娠20至22週時的平均宮頸長度約為35毫米。國際上,不同的研究或不同醫院,「宮頸過短」的定義各有不同,包括15毫米、20毫米和25毫米。
  • 對於曾有中期流產或34週前早產而沒有典型症狀的孕婦,可從14至16週開始,每隔數週檢查宮頸長度。當宮頸過短時,才進行手術。以超聲波作篩查宮頸長度,可避免不必要的手術,然而這種處理方法也有兩個缺點:
  1. (i) 宮頸短是早產的標誌,但不一定與子宮頸機能不全有關。因此,對宮頸機能不全的處理方法,未必適用於宮頸過短的孕婦。
  2. (ii) 雖然每隔數週便會作宮頸長度評估,但宮頸縮短的速度也可以非常迅速,因此當發現宮頸過短時,宮頸可能已出現明顯的擴張,此時進行手術可能為時已晚。

5. 子宮頸環紮術

  • 子宮頸環紮術是使用縫合線或合成物料將子宮頸紮緊的外科手術。紮緊宮頸的物料有望加固宮頸的強度,收合宮頸有助防止陰道細菌進入子宮造成宮內感染。
  • 手術是在妊娠14至16週經陰道進行。對於極少數宮頸非常短及萎縮的婦女,可以在懷孕前通過腹腔鏡手術進行宮頸環紮手術。
  • 曾有非常多隨機對照研究評估宮頸環紮術對預防早產的功效,但數據往往因為參與研究的孕婦群並不一定患有子宮頸機能不全而影響報告的可信性。舉例說,參與研究的婦女列為高危可以是因為以下原因:上一胎的病歷史、超聲波一次性子宮頸短、超聲波多次性子宮頸短、宮頸短但沒有中期流產或早產、用Hegar擴張器或用宮頸子宮造影推斷子宮頸機能不全等。
  • 倘若孕婦有典型的子宮頸機能不全病歷史引致中期流產或34週前早產,大部分產科醫生都會建議在14至16週進行宮頸環紮術。
  • 對於有早產病歷且子宮頸短於25毫米的孕婦,研究顯示子宮頸環紮術可減少40%35週前早產。對於子宮頸短但過去沒有早產史的孕婦,環紮術似乎沒有幫助。因此,對於有中期流產或早產史但表徵不典型的孕婦,用超聲波量度宮頸長度,並當宮頸長度短於25毫米時提供環紮術似乎是合適的做法。
  • 該手術併發症包括感染、膀胱/直腸創傷和縫線移位,但並不常見。
6. Arabin子宮頸托
  • 這是一種可彎曲的硅膠圓錐形裝置,放進陰道把宮頸保持關閉。
  • 文獻有多個隨機研究以評估Arabin子宮頸托能否預防早產的報導,但並沒有一致的定論。
  • 與香港有關的是,香港中文大學於2012年發表了一項隨機研究報告,研究對象是108名20至24週之間宮頸短於25毫米的孕婦。報告指出,與常規護理相比,未能發現使用Arabin子宮頸托可減低在34週前早產的發生率。
  • 2020年5月,有一份研究發表,以系統方式去綜合評估所有隨機臨床試驗的數據,結論是Arabin子宮頸托的臨床療效仍未被確定。

7. 陰道黃體酮

  • 根據大型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對於妊娠20至22週宮頸短的孕婦,每天使用陰道黃體酮,可顯著降低在34週前早產的風險,這藥似乎對胎兒也是安全的。

此文章由梁子昂醫生撰寫

 

於1.11.202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