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胎兒結構性掃描

1. 什麼是胎兒結構性超聲波?

  • 是一個特別的超聲波檢查,旨在徹底檢查胎兒的結構。
  • 可在胎兒出生之前查明某小部分嬰兒的結構性畸形。
  • 通過了解異常情況,可以提供產前診斷和排除基因或遺傳的異常。
  • 父母、婦產科醫生和兒科醫生能為受影響之嬰兒的出生做更好的準備。
  • 對於某些嚴重的先天性缺陷,父母可能會選擇終止懷孕。

2. 胎兒結構性超聲波與一般產前超聲波檢查有什麼區別?

  • 一般的產前超聲波掃描通常在常規的產前檢查中進行,會檢查胎兒的大小、心臟的搏動、胎位、羊水量和胎盤部位。
  • 除上述參數外,胎兒結構性超聲波還會仔細檢查胎兒的結構,所評估的結構包括:顱骨、顱內結構、眼眶、嘴唇、脊骨、心臟、肺、橫隔膜、胃、膽囊、腎臟、膀胱、臍帶、四肢和胎兒性別。

3. 結構性超聲波對胎兒是否安全?

它對胎兒是安全的。根據大量對出生前已接受結構性超聲波的兒童所進行的跟進研究,現時並沒有證據顯示產前超聲波對宮內胎兒和有任何不良的生理影響。

4. 結構性超聲波最適合在何時進行?

  • 常規胎兒結構性掃描通常在20孕週左右進行。在這個妊娠期,醫生都能夠清楚地觀察胎兒的結構。
  • 如果發現胎兒有任何異常,父母仍有充足時間尋求醫學諮詢,並透過羊膜穿刺術進行產前診斷。
  • 胎兒結構評估亦可在18孕週或之前進行(請參閱「早孕期胎兒結構性超聲波」部分)。 但較小的胎兒可能對檢查某些複雜的器官(如胎兒心臟)構成困難。
  • 胎兒結構性超聲波不建議在妊娠後期(例如28週後)進行。由於此刻之胎兒的骨骼結構已經成熟,會於超聲波檢查時在內部器官上產生聲影,令胎兒結構評估變得相對困難。 此外,如果計劃在妊娠24週後進行,即使發現胎兒患有重大的缺陷,香港法律也不允許終止懷孕。

5. 結構性超聲波有什麼限制?

  • 並非所有的先天性缺陷都能在胎兒結構性超聲波中被發現。大約70-80%的先天性結構異常可以在大約在產前20孕週時檢驗出來。
  • 檢出率視乎以下因素:
  1. (i) 胎兒異常的程度和性質;
  2. (ii) 檢查時胎兒的位置;
  3. (iii) 孕婦的因素,如皮下脂肪層是否厚實或是否有手術疤;
  4. (iv) 超聲波儀器的質素;
  5. (v) 醫務人員的經驗和培訓。
 

6. 三維 (3D) 及四維 (4D) 超聲波對檢查胎兒結構有何重要?

  • 標準的胎兒結構性評估,使用二維超聲波已經足夠,並不需要三維或四維掃描。
  • 懷疑胎兒的結構有異常時,三維或四維掃描可能獲取得某些平面,有助於評估胎兒結構。
  • 三維超聲波圖片還可能幫助孕婦及家人了解胎兒缺陷的程度。
  • 大多數人以為三維或四維掃描僅指胎兒面部的三維圖片。雖然許多夫婦看到胎兒的三維面部圖像,都會感到喜悅。這可能會加強與胎兒之間的聯繫,但在檢測胎兒異常方面並沒有任何附加價值。
  • 能否照出一張美觀的胎兒面部三維或四維圖像,其實在於胎兒的位置,故此並非經常都能夠做到的。

此文章由梁子昂醫生撰寫

於31.10.2020更新